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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中小律所生存与发展

 


作为一名从业20余年的律师,本人从实习起就进入小型律所,亲眼见证了律所由最初的5名执业律师、80平米的办公面积,逐渐成长为执业律师近30人、办公面积800余平的中型律所这一较为艰辛漫长的过程,以及中小型律所发展到今天面临的瓶颈。随着近年来律师行业主管部门着力扶植、推进规模化律所发展的战略,中小律所的生存面临着进一步的困扰和考验。为了律所的发展,不得不实事求是、脚踏实地努力探索这一大环境下中小律所的生存之道。

      根据网上可搜集到的数据显示:至2021年底,全国律师总人数为57.6万,律师事务所3.65万家。其中10人以下小规模律所2.42万家,占比66.3%;10人-50人中型律所1.11万家,占比30.4%。由上述数据可见,中小型律所数量达到了96.7%。由此可见,在行业总人数每年增速约为12%的今天,中小律所仍是中国律师行业当之无愧的主力军。但是随着近年来大型律所借助自身多重资源优势,形成的对中高端市场及年轻律师围猎,也使中小律所的发展乃至生存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

      合伙制律所的设立,一般是由几位具备一定资源和执业经验的律师,怀揣着做大做强的梦想开始。随着律所开头几年业务的稳定、增长,慢慢的出现矛盾,轻则骨干合伙人离所,重则导致律所分崩离析。本人就亲眼见证了多位当年膜拜的较有名气的律所,逐渐默默无闻、规模枯萎,大量的合伙人出于种种原因流入大型律所,背离创建律所时,希望律所成为执业平台、梦想寄托以及最终归宿的初衷,不得不用他们的经验和人脉为大型所锦上添花。这些现象的出现,除了这些年行业规模的快速扩张带来的律所经营模式、理念的变化,中小所自身存在的弊病也是最应重视并思考的原因。

      中小律所受规模所限,除合伙人、执业律师凭借自身能力拓展业务外,律所本身无法形成系统性、稳定性资源,新型业务、高知识含量、高性价比法律事务参与度小,律师很难得到锻炼提高的机会,看不到发展的希望和成就事业的热情,最终导致人员特别是年轻律师流动性高,无法为发展需要形成高质量人才储备。律所合伙人之间,也存在学历、资历、能力、责任心等各种差异,导致律所在内部管理、外部开拓方面不尽如人意,面面俱到的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加之业务资源的不稳定性,使律所的多数决策只能首先考虑生存而无法兼顾发展,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为定位不清、目标不明、措施不力、放弃前景。即使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方向,也往往会给某种具体的现实让步,最终使律所工作陷于混乱的状态。

      以上本人对中小律所生存发展困境的部分谬见,种种原因导致很多事情无法展开详述。在这种困境之下,突破这些瓶颈成为每一家中小律所亟待解决的问题,很多家律所的成功经验也并非不可借鉴。

      近年来,多地行业协会和律所喊出了“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的口号,倡导律所公司化运营的模式。律所发展由大而强基本形成了主流认识。应当说“三化”理念符合律所作为法律服务提供者,遵循商业伦理与客户进行等价交换的属性。但个人认为,并非先做大才能做强。律所不同于一般商业主体,除正常业务外,需要承担一定的政治、社会责任。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一天律师行业或许会回归完全尊重法律、忠诚客户、对公众利益和普遍争议承担有限度责任的本质,以精湛的技术提升、稳固品牌认知度,成为一家真正意义上的优秀法律服务机构才是律所应当不懈追求的未来。

      应当清醒的认识到,律师行业野蛮生长的时代并没有真正过去。在这个大环境下,中小律所其实并未真正丧失自己的生存空间,仍然具备自身独特的优势。例如,面对市场变化的战略灵活,对特定类型资源依赖度低,税收、场地、人员等经营成本可控,特别是在规模、宣传处于绝对劣势的情况下,客户基于对律师专业、服务信任等原因带来的绝对忠诚度等优势。中小律所通过正确认识自身优劣从而扬长避短,克服咨询机构、行业大咖、管理大师们贩卖给中小所的“规模化焦虑”等等,无疑都是生存发展的关键。在这个方面,北京市天同律师事务所就给中小律所树立了一个很好的榜样,该所多年来坚持以全所共十九人的规模、单一的诉讼业务主体,经过多年的品牌建设终于成长为全国范围设立分所的大型规模化律所。我并不了解天同所背后的故事,但是相信,仅凭背后的故事成就不了今天的天同。

      胡杨是荒漠地区特有的珍贵林木,耐寒、耐旱、抗盐碱风沙,不仅具有超强的生命力,还能创造出沙漠绿洲和肥沃的土壤。期待未来的中小律所能够自信、自强、自律,在夹缝中成长为中国律师行业真正的磐石。


山东名泉律师事务所